在《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(2018)》中的新材料产业。
1、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(广州、深圳、佛山、珠海、东莞、中山、肇庆、惠州、江门、香港和澳门),以及有意向来粤港澳大湾区(9+2市)发展的企业;
2、独立法人,经营模式科学合理,发展目标清晰;
3、参评项目为科技型企业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,创新能力强;
4、过去三年企业没有违法、违纪经营等不良记录;未出现任何重大产品(服务)质量事故,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。